4月24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宣布新一轮单边制裁,将10家中国企业及关联的9艘船舶列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
此次制裁直指伊朗石油出口体系,也是美国首次直接针对中国大型民营炼化终端企业实施制裁。
被制裁对象涵盖中国香港、上海、浙江舟山、辽宁大连等地的航运及炼化企业,涉及9艘油轮,包括多艘超大型原油船(VLCC)及成品油轮。

美方指控这些船舶在2025年至2026年间为伊朗运输大量原油、石脑油或燃料油。
此外还称辽宁大连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已成为伊朗原油主要买家之一,通过所谓“影子船队”接收伊朗石油,为伊朗军方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美方制裁规则,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及船舶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控制的资产将被冻结。
美国个人及实体不得与其开展任何交易,违规者将面临民事或刑事处罚,非美国主体参与相关规避行为也可能被连带制裁。
此次被制裁的中国航运企业
及对应船舶分别为:

制裁消息发布后,恒力石化于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紧急澄清,称美方此次制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属于非法单边制裁。
公司坚决反对这一违背国际经贸规则的无端指控,同时声明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合法合规经营,从未与伊朗发生任何贸易往来。
原油供应商均承诺所供原油原产地不在美国制裁范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装置保持高负荷稳定运行。
原油储备充足可满足未来3个月以上加工需求,采购业务未受影响,且本次制裁仅涉及恒力炼化及其下属公司,不影响上市公司其他经营主体。
公司已启动专项合规应对机制,聘请国际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评估应对路径。